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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6米乐官网-网页版—以案说法:在执行案件中,如那边理被执行人的公司股权?

来源:m6米乐点击: 发布时间:2023-02-09 00:18
本文摘要: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大家好,我是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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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大家好,我是螃蟹。【基本案情】2012年11月30日,高州市法院作出(2012)茂高法刑初字第186号刑事附带民事一审讯断,划分以组织、向导、到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居心伤害罪、居心破坏财物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采矿罪、行贿罪、单元行贿罪等罪,判处谭某治有期徒刑二十年,判处温某国等3人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判处谢某波等26人有期徒刑十年以下;对被告单元茂名某公司处以罚金人民币4.01亿元,对被告人共判处罚金人民币5.5亿余元。

2012年12月24日,茂名市中院二审终审作出(2012)茂中法刑一终字第128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维持原判。2013年2月4日,高州市法院凭据高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茂高法刑初字第186号刑事附带民事讯断书和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茂中法刑一终字第128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划分按罚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由立二案执行。

因该案执行标的额大,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茂名市中院决议提级执行。2013年3月29日和4月2日,茂名市中院划分以罚金、附带民事和没收产业的案由立三案执行,该罚金案的执行标的是茂名某公司应缴纳罚金四亿零一百万元,谭某治应缴纳罚金三亿元,谢某波应缴纳罚金二亿五千万元,执行标的共九亿五千一百万元。

【案件焦点】 在执行案件中,如那边理被执行人的公司股权。【法院执行情况】 该罚金案进入执行法式后,茂名市中院依法划拨了被执行人谭某治、谢某波的股票及银行存款;依法变价处置惩罚了谢某波以吴德文名义购置的诺安基金;依法拍卖了谭某治、谢某波及其子女所有的位于广州市的三套衡宇;依法拍卖了谭某治、谢某波划分持有茂名市某某公司70%和30%的股权;依法拍卖了谢某波所有的位于茂名市官山二路83号的房地产及位于茂名市官山东路214号106、107商铺;依法拍卖了茂名某公司的小车一辆;共执行到位现金金额约为4.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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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的执行重点是执行被执行人谭某治、谢某波划分持有茂名市某某公司70%和30%的股权。该股权经委托评估,并确定由茂名市公共资源生意业务中心举行公然拍卖,标的起拍价为15280.65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0万元。为尽快处置该公司股权,事前,法院与市政府、市领土局、市计划局、市地税局、市检察院等单元举行多次的相同协商,大大加速了今次拍卖会的历程。

最终该股权以3.16亿元高价乐成拍卖,足足横跨评估价1.528065亿元的一倍多。据悉,本次拍卖是迄今为止茂名市法院史上拍卖成交金额最大的一笔股权。【法官后语】 本案处置惩罚重点如何执行被执行人的公司股权问题。1、凭据《公司法》有关划定,公司属于独立法人,且公司不是本案的被执行人,凭据法人产业独立原则,法院是不能直接执行该公司的产业,只能执行被执行人拥有公司的股权。

茂名市中院在处置惩罚谭某治、谢某波划分持有茂名市某某公司70%和30%的股权的时候,由于拍卖标的庞大,案情庞大,且被执行人身份敏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因茂名市检察院在侦查阶段中已对茂名市某某公司名下的茂名市迎宾三路南侧(即新塘小区)的土地一块举行了查封,进入执行法式后,有人认为上述土地属于茂名市某某公司的,且该公司的股东只有谭某治和谢某波二人,同时该公司的唯一产业只有上述一块土地,而该二人同时是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因此法院可以对该土地举行直接拍卖处置惩罚,而不是拍卖谭某治和谢某波所持有该公司的股权。我们合议庭针对该问题查阅了大量相关的执法法例,并就此问题举行慎重的审查和讨论,认为虽然谭某治和谢某波伉俪是茂名市某某公司的全部股东,也是本案的被执行人,但凭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产业,享有法人产业权”的划定,可知茂名市某某公司是属于独立法人,且该公司不是本案的被执行人,凭据法人产业独立原则,纵然该公司只有唯一产业,法院也不能直接执行该公司的唯一产业,只能执行谭某治和谢某波划分拥有该公司70%和30%的股权,即只能执行茂名市某某公司的全部股权。

就此讨论效果,我们迅速裁定冻结了谭某治持有茂名市某某公司70%的股权和谢某波持有茂名市某某公司30%的股权,为厥后股权的顺利拍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法院处置惩罚查封产业应首先接纳拍卖方式,现行执法、法例没有划定当事人或当事人选定的第三方可接纳回赎方式回赎查封的产业。茂名市某某公司股权评估陈诉出具后,茂名市某某公司提出按谭某治、谢某波选定的第三方按评估价钱回赎谭某治、谢某波划分持有茂名市某某公司的70%和30%的股权。

我们审查后认为,凭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产业的划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产业举行变价处置惩罚时,应当首先接纳拍卖的方式,但执法、司法解释尚有划定的除外”的划定,处置惩罚查封产业应首先接纳拍卖方式,现行执法、法例没有划定当事人或当事人选定的第三方可接纳回赎方式回赎查封的产业,故不允许茂名市某某公司要求按谭某治、谢某波选定的第三方按评估价回赎谭某治、谢某波划分持有茂名市某某公司的70%和30%股权。最终,茂名市某某公司的股权以3.16亿元高价乐成拍卖,足足横跨评估价1.528065亿元的一倍多。据悉,该次拍卖是迄今为止茂名市法院史上拍卖成交金额最大的一笔股权。泉源: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喜欢的朋侪,贫苦点赞、评论、转发】【关注@螃蟹侃法,我会用只管朴实的语言,为你科普执法】#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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